多些灵活处理,少些机械执行

  片面追求网上服务的“不见面率”,强行要求企业群众选择“不见面”方式办事……前不久,为预防此类行为,江苏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通知,严禁将上门办事的企业群众拒之门外,是否采用“不见面”方式办理由申请人自主决定。此举对于改革落实中的形式主义,不啻为一针清醒剂。(11月29日《人民日报》)

  近年来,随着“放改服”改革的深入推进,许多地方开启了“最多跑一次”“不见面审批”“一枚印章管到底”“午休延时服务”等等政务服务效能大提速,实现了为民服务的全方位辐射、无死角覆盖、高质量提升。行政审批机关的自我革命精神,加上互联网时代的技术红利,便产生了“1+1>2”的叠加效应,实现了信息多跑路、民众少跑腿的积极效果,人们幸福感与获得感因此显著增强。

  不过,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开展工作的必备辩证法之一。片面追求“不见面率”,可能导致不好的结果。比如,类似于城乡接壤地区,有的民众对网络操作不熟悉,尤其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,必须到现场办公,通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讲解才能办好业务。如果为了片面追求“不见面率”,而关闭面对面办事的大门,无疑会给人们添堵,也与简政放权、优化服务的改革初衷背道相驰。

  因此,江苏省等地制发通知,将是否见面的决定权交由申请人自主决定,杜绝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作风,彰显了工作的更加务实与深入。人们将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而选择相应的办事方式,政务机关的角色就从强制规定的一方转为主动提供服务的一方。这既尊重了民众的自主选择权,也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。

  政务服务改革不能一蹴而就,需要循序渐进,综合考虑多方面的情况。因为涉及民众诉求的差异性,在开展工作的时候就不能简单“一刀切”。这种“一刀切”的机械要求与执行,也是一种懒政怠政。比如,此前一些地方规定,公安机关和社区不得提供无犯罪证明等材料,这破解了“奇葩证明”等服务症结,得到了广泛的支持认可。但在各地开展证明材料“瘦身”的工作中,存在地区间、部门间的步调不一致。此时某地不再出具的证明材料,恰恰可能是其他地区必须提供的材料,双方都是“按章办事”,看似没毛病,但这就会导致办事人进退失据,平添麻烦。因此,在执行规定的过程中,要多一些灵活处理,少一些机械执行,切实让民众少跑腿、不折腾、易办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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